0元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大病医疗个人承担15,600元时,扣除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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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起点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起扣线为 15,000元 ,即只有当个人负担的医保目录内自付部分超过15,000元时,才能享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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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计算
- 若个人负担金额为15,600元,未超过起扣线15,000元,则 无法享受扣除 ,可扣除金额为 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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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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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后续年度个人负担金额超过15,000元且累计未超过80,000元,仍可继续享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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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某纳税年度累计个人负担25,000元(含15,600元),则可扣除15,000元(25,000-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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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结合全年累计自付金额确认最终扣除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