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大病医疗办理需在住院后及时登记材料,出院后到定点医院医保科初审,审核通过即可享受报销待遇,报销比例最低50%且医疗费用越高比例越高。
办理大病医疗需准备以下材料:参保人身份证、医保卡、诊断书、住院费用结算清单等。住院后需第一时间将材料送医院医保科登记,门诊特定病种(如肝硬化等23种病)需在每年5月或11月到定点医院提交材料初审。
报销流程分三步:1. 住院登记:确诊后向医院医保科提交材料;2. 出院初审:携带材料到定点医院医保科填写表格;3. 机构审核:医保经办机构最终审核,通过后发放《门诊特定病医疗证》并拨付报销款。
报销比例分四档:1.5万—5万报销65%,5万—10万报销80%,10万—20万报销90%,20万以上报销95%。起付标准为1.5万元,超出部分按比例分段计算。
提示:门诊大病需选择定点医院且年度内不可变更,材料不全将暂缓支付,建议提前咨询医保中心所需资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