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中的重大疾病保障,是为农民应对高额医疗费用风险的重要举措。肺癌、胃癌等20 种疾病已被纳入大病保障范畴,大病患者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 70%,最高可达 90% 。其具体介绍如下:
- 涵盖疾病种类:包含儿童白血病、先心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 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这些疾病治疗往往需高额费用,给家庭带来沉重经济负担,农村合作医疗重大疾病保障可缓解部分压力。
- 报销比例规定:2013 年起,新农合政策规定,纳入大病保障的 20 种疾病,先由新农合按不低于 70% 的比例补偿。补偿后个人负担费用若超大病保险补偿标准,大病保险再按不低于 50% 的比例给予补偿。若为困难农民,二次补偿后还能额外获 15% 的民政医疗救助基金,加起来总报销比例可达 90%。
- 配套保障措施:卫生部针对 20 种重大疾病制定临床路径,遴选基本药物,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保障农民重大疾病用药安全。要求各地选诊疗条件好、费用控制与组织管理能力强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救治机构。一般大病尽量在县级医疗机构诊治,复杂疑难病例由接诊医院转诊到三级医疗机构。各级新农合经办机构也需简化规范结算报销流程,推行定点医疗机构及时结报和异地结报,推进新农合与医疗救助 “一站式” 服务,方便参合农民及时获补偿。
农村合作医疗重大疾病保障在减轻农民大病医疗负担上作用显著。建议农民朋友详细了解当地政策细则,在患病时充分利用这一保障,维护自身健康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