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天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搜索结果,流产生育津贴的天数和计算方式如下:
一、生育津贴天数
-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
享受 15天生育津贴 ,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计算。
-
怀孕满4个月流产
享受 42天生育津贴 ,同样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计算。
-
特殊情况
-
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1个月生育津贴。
-
妊娠7个月以上流产或引产:90天生育津贴(按产假天数计算)。
-
二、生育津贴计算标准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实际产假天数
(若用人单位月平均工资高于职工本人工资300%,按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低于职工本人工资60%,按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三、其他注意事项
-
未参加生育保险
若单位未缴纳生育保险,生育津贴由单位按产假前工资标准支付。
-
地区差异
具体天数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例如厦门生育津贴发放天数不少于128天。
-
与其他假期区分
流产假与婚假、产假等假期无关,单独计算。
流产生育津贴天数主要分为15天(未满4个月)和42天(满4个月)两种情况,具体以实际生育时长和单位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