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生育津贴的计发天数根据生育类型和单位政策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基础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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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顺产 :基础产假为 98天 ,这是法定的最低保障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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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延长产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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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等难产:增加 15天 产假,总产假为 113天 (98天+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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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 15天 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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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不同孕周流产对应不同天数(如怀孕7个月以上为98天,3-7个月为42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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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育津贴计算标准
生育津贴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实际产假天数计算。例如:
- 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顺产158天,则津贴为:8000÷30×158 ≈ 45,333元。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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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按南昌市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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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发放天数 :以实际产假天数为准,不存在“158-113=45天工资”的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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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2025年3月1日起,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保则由用人单位承担。
建议职工生育前咨询单位人事部门,确认具体产假类型及津贴计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