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宁波申领生育津贴,需生育时本市职工医保待遇正常,且已在本市连续缴纳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费满 6 个月(若不满足,可后续缴满 6 个月后追溯支付),同时生育行为要符合国家生育政策 。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 医保待遇正常:生育期间,职工的本市职工医保需处于正常享受待遇状态,不存在欠费等导致医保待遇受影响的情况。比如因用人单位未按时缴纳医保费用,致使职工生育当月医保被暂停,这种情况就不符合条件。
- 缴费时长达标: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以在职职工身份参加我市职工医疗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和用人单位职工一样,需在生育时已在本市连续缴纳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费满 6 个月 。跨统筹区参保缴费、欠费均不视为连续缴费。假设某职工在外地缴纳医保一段时间后,转入宁波,即使总缴费时长满足 6 个月,但在宁波本地连续缴费不满 6 个月,也不能马上申领生育津贴,需在宁波连续缴满 6 个月后才行。
- 符合生育政策:生育行为要符合国家生育政策规定,如生育三孩等符合政策的情况,可享受生育津贴;不符合政策的生育,如超生等情况,则无法申领。
在宁波领取生育津贴,要同时满足医保待遇正常、缴费时长达标、符合生育政策这几个关键条件,准备好相关材料后,可按规定流程进行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