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生育津贴领取天数根据生育类型和孩次差异显著:顺产一孩158天、二孩188天,难产或多胞胎每项增加15天,流产按孕期享受15-42天不等。 津贴计算以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实际产假天数发放,灵活就业人员同等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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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产假与奖励假叠加
国家法定产假98天基础上,浙江对一孩增加60天奖励假(合计158天),二孩/三孩再额外增加30天(合计188天)。难产(剖宫产等)额外加15天,多胞胎每多一胎加15天。例如,剖宫产双胞胎一孩可享158+15+15=188天。 -
流产津贴天数分级
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享15天津贴,满4个月不满7个月享42天,满7个月引产按正常生育天数计算(如158天或188天)。 -
计划生育手术津贴
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分别按2天、1天计发;输卵管结扎21天,产后结扎加14天;输精管结扎7天。此类津贴独立于生育津贴申领。 -
计算公式与基数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基数由医保经办机构核定,灵活就业人员按本人缴费基数计算。若单位平均工资低于社平60%或高于300%,按保底封顶值计算。
提示:2024年7月起浙江新规明确津贴申领需连续缴费满6个月,建议产后次年年底前通过“浙里办”或线下窗口办理,难产等特殊情况需提交医疗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