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生育津贴需准备的核心材料包括:医疗证明(如出院记录、诊断书)、身份证明(身份证/社保卡)、银行账户信息、计划生育证明(如准生证)及出生医学证明。 不同地区可能要求补充手术记录、单位盖章表格等材料,关键点在于材料需加盖公章、原件核验、时效性(通常需在生育后6-12个月内申请),且部分材料可通过线上共享免提交纸质版。
- 医疗证明:住院分娩需提供加盖医院章的《出院小结》或《诊断证明》,体现生育类型、时间及手术记录(剖宫产需额外提供手术同意书)。门诊流产需完整病历及孕期周数证明。
- 身份与账户材料:参保人身份证、社保卡(需激活金融功能)及本人银行账户信息(优先Ⅰ类卡,避免Ⅱ类卡转账限额问题)。
- 计划生育证明:准生证、生育服务单或再生育证(根据政策要求),部分地区需提供《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并单位盖章。
- 补充材料:难产或多胎需手术记录、死亡证明等特殊情况佐证;异地分娩可能需原始发票;单位代办需提供劳动关系证明及工资停发证明。
提示:材料需注意原件与复印件要求(如A4纸规格、非中文文件需翻译公证),线上申报可简化流程(如电子病历上传)。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避免遗漏或超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