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杭州,女职工生育津贴原则上由用人单位申报申请,经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后,拨付至单位对公账户。但如果确实因用人单位出现异常情况导致无法支付的,由单位提供相关材料,经审核后也可发放至个人银行账户 。
生育津贴的领取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符合国家、省、市规定条件生育;生育时在本市职工医保待遇期内;申领津贴时已在本市连续缴纳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费满 6 个月;生育津贴申领时限为生育后次年年底前。其中,灵活就业人员在 2022 年 7 月 1 日以后生育并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按规定申领生育津贴。
若想申报生育津贴,线上可以通过浙里医保(浙里办 APP 搜索 “浙里医保”—“我要报销”—“生育津贴支付”)和浙江政务服务网等途径办理;线下则可前往属地医保经办窗口申报。在申报时,除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外,申请平产、剖宫产、助娩产待遇的,需提供标明生产时间、生产方式、孩次、胎儿数医疗诊断证明或出院记录复印件;申请计划生育流产、引产待遇的,需提供从确认妊娠开始(未次月经)病历复印件一份,以及医疗机构出具的流产或引产时间证明复印件一份。
杭州生育津贴的发放账户一般为单位对公账户,特殊情况可申请发放至个人账户,具体办理时需关注自身是否符合领取条件及相关申报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