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生育津贴的缴费基数计算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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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
以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前12个月的 人均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 除以30天作为计发基数。若用人单位实际缴费月数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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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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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低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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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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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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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职工当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300%,则按30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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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低于60%,则按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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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计算 :
若某职工生育时单位前12个月人均缴费基数为3000元,则其生育津贴计发基数为3000÷30=100元/天。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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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分娩类型对应的生育津贴天数不同(如顺产98天、难产15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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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存在多人同月同分娩类型的情况,生育津贴按统一基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