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昆山,用人单位为职工按时足额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 10 个月,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便可满足领取生育津贴的缴费时长条件。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 领取资格的缴费时间规定:若职工生育(含因生育引起的流产、引产)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按时足额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 10 个月,生育津贴于职工产(休)假期满次月支付;若缴费不足 10 个月,生育津贴则于用人单位按时足额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 10 个月,且职工产(休)假期满次月支付。
- 津贴计发方式:以职工产假或者计划生育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前十二个月人均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不含补缴基数)除以 30。若用人单位实际缴费月数不足十二个月,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计发天数规定为顺产 158 天;难产、剖宫产增加 15 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 1 个婴儿,增加 15 天 。
- 领取流程与到账时间: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产假、护理假或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的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凭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即时结算的,无需申请,于职工产(休)假期满的次月自动拨付至用人单位。在职职工的一次性营养补助,于生育津贴拨付之月,由医保经办机构拨付至参保人员本人社会保障卡加载的金融账户 。
在昆山要领取生育津贴,务必确保用人单位按时足额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 10 个月。若对生育津贴领取还有疑问,可咨询昆山当地医保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