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苏州市职工生育津贴发放天数根据分娩类型、生育政策符合性及缴费情况综合计算,核心标准为:顺产158天(符合政策)或98天(非婚/超生),难产/剖宫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胎再增15天。
- 计发基数:按职工生育时用人单位前12个月人均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除以30计算,不足12个月按实际月数均摊。例如,若前12个月月均基数为6000元,则日计发基数为200元。
- 天数规则:
- 顺产: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如婚内三孩内),享158天(含60天延长产假);非婚或超生等不符合政策的仅98天。
- 难产/剖宫产:在顺产基础上增加15天。
- 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 流产/引产:妊娠不满2个月20天,满2个月不满3个月30天,满3个月不满7个月42天,满7个月98天。
- 缴费要求:生育时单位需连续足额缴费满10个月,否则津贴拨付延迟至满10个月后;产假期间断缴的,断缴月份天数从津贴中扣除。
- 发放流程:津贴于产假期满次月自动拨付至单位账户,无需申请;一次性营养补助2775元同步发放至职工社保卡金融账户。
提示:职工可通过“苏州医保”微信公众号或“苏周到”APP查询发放进度,若生育津贴低于产假工资,单位需补足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