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累计缴纳社保满12个月或连续缴纳满9个月即可领取生育金,且生产当月需处于参保或失业金领取状态。
-
领取条件
- 在职员工:生育前累计缴纳12个月或连续缴纳9个月社保,生产当月需正常参保。
- 失业人员:累计缴纳12个月社保且生产当月正在领取失业金。
- 上海户籍:累计缴纳12个月社保,即使生产当月未参保或未领失业金也可申领。
-
特殊情况处理
- 缴费不满12个月者可能仅能按最低标准领取生育津贴,需补足缴费后申请差额。
- 非正规就业人员或灵活就业者符合条件(如上海户籍并建立社保个人账户)也可享受待遇。
-
金额计算
生育金包含生育医疗补贴和生育津贴,具体金额与个人社保缴费基数、产假天数挂钩,需结合政策细则核算。
提示:建议提前规划社保缴纳时间,确保符合条件;若缴费月数不足,可咨询社保部门补缴或调整申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