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职工生育保险为在职女性提供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和生育津贴,覆盖产前检查、分娩费用及产假工资补偿,个人无需缴费且待遇与单位平均工资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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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范围
包含产前检查、住院分娩、计划生育手术等医疗费用,顺产、剖宫产均可按标准报销。异地生育也可申请待遇,需提前备案。 -
领取条件
参保职工需在生育前连续缴纳社保满12个月(或累计满9个月),失业配偶可同步享受医疗待遇。 -
津贴标准
生育津贴按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顺产128天产假,难产/多胞胎增加15天。流产也可申领对应天数的津贴。 -
申领流程
通过“随申办”APP或医保服务中心提交材料,包括出生证明、医疗票据等,审核通过后津贴直接汇入个人账户。 -
灵活就业覆盖
2023年起,上海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参保,享受同等医疗报销,但无生育津贴。
提示:政策可能调整,建议通过“上海医保”公众号或12393热线核实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