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报销范围主要涵盖生育相关医疗费用,具体明细如下:
一、生育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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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直接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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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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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分娩期因妊娠和生育发生的诊断费、检查费、治疗费、检验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等也在报销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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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 女职工产假期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不足部分由企业补足。
二、其他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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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 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绝育术后复通手术等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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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 符合国家规定90天(含)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300元生育营养补贴和700元围产保健补贴。
三、不报销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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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
- 超出医保目录的自费药品、营养药品费用需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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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生育直接相关费用
- 家人陪同费、特殊伤口护理费、剖腹产特殊费用等与生育无直接关联的费用不报销。
四、报销限额与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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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用设有年度报销限额,超过部分需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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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生育证明、医疗费用发票、诊断证明等材料办理报销手续。
以上内容综合了生育保险的法定报销范围及实际操作要点,具体政策可能因地区差异略有不同,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社保机构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