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时医保未缴满年限,原单位是否继续缴纳,主要取决于劳动关系是否存续。若退休后仍被返聘且签订劳动合同,单位需依法缴纳医保;若完全终止劳动关系,则需个人通过灵活就业或一次性补缴等方式处理。以下是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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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存续的情况
若职工退休后被原单位返聘,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单位须继续缴纳医保(含单位承担部分)。常见于技术岗、管理岗等延迟退休人员。 -
劳动关系终止的情况
- 单位无继续缴费义务: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后,单位劳动关系自动解除,医保缴费责任终止。
- 补缴选择权:医保缴费年限不足者,可申请一次性补缴差额年限费用(部分地区允许分期),或转为城乡居民医保继续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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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政策与地方差异
部分城市对医保缴费年限要求较低(如上海15年),或允许通过延期缴费至满年限。需咨询当地医保局确认补缴比例、滞纳金等细则。
总结:单位是否续缴医保的核心在于退休后是否保持雇佣关系。建议提前规划缴费年限,临近退休时主动与单位及社保部门沟通解决方案,避免待遇中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