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404元
根据北京市医疗保障局最新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基本医疗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调整为 30404元 。具体报销规则如下:
一、起付标准
-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需超过 30404元 (2022年标准为30000元)后,方可申请大病保险报销。
二、报销比例与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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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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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以上(不含)且累计医疗费用未超过 5万元 的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 60% 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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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累计医疗费用超过 5万元 ,则超过部分按 70% 比例报销,且报销额度上限为 15万元 (即5万元×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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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优惠
- 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困难群体,起付标准降低50%(即15202元),超过5万元部分按75%报销。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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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2023年1月1日起实行“一站式”实时结算,参保人员可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时获得大病保险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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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起付标准及报销比例可能根据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通过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方渠道查询最新细则。
以上信息综合了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权威文件,确保准确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