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正式建立于1998年,其中城镇职工医保于1998年12月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于2003年试点,城镇居民医保于2007年推行,2016年整合为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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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医保(1998年)
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明确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费,覆盖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在职与退休人员,标志着我国社保体系迈入制度化阶段。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03年试点)
为解决农村居民看病难问题,新农合以政府资助为主、个人自愿参保为辅,2008年实现全国覆盖,2016年与城镇居民医保合并为城乡居民医保。 -
城镇居民医保(2007年)
针对城镇非从业居民(如学生、老年人等)推出,填补了职工医保与新农合间的保障空白,采用个人缴费与财政补贴结合的模式。 -
制度整合与完善(2016年后)
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合并为城乡居民医保,实现城乡待遇统一;2018年国家医保局成立,进一步推动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异地就医结算等改革。
我国医保体系经过20余年发展,已建成全球最大的基本医疗保障网,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持续减轻群众医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