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保异地就医可以直接结算,但需提前备案并符合条件。目前福建省已接入全国医保联网系统,支持跨省及省内异地住院、门诊特殊病种等费用的直接报销,但普通门诊暂未全面开通。关键点包括:备案手续、定点机构范围、报销比例差异和结算流程。
福建省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前,必须通过“闽政通”APP或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备案成功后才能在开通异地联网的医院直接刷卡结算。未备案的需先垫付费用,再回福建报销,手续更繁琐。备案时需选择就医地市(如上海、广州等),而非具体医院,系统会自动关联当地所有联网机构。省内异地就医备案已取消,参保人可直接在省内联网医院结算。
报销比例按“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执行。药品和诊疗项目以就医地医保目录为准,但起付线、封顶线和报销比例仍按福建标准计算。例如,福州参保人在北京三级医院住院,起付线可能高于本地,但报销比例不变。部分特殊病种(如恶性肿瘤)的异地门诊治疗费用也可直接结算,需提前在福建办理特殊病种备案。
结算时若系统故障导致无法刷卡,可保留票据回参保地人工报销。急诊未备案的情况,多数城市允许事后补备案,但需提供急诊证明。退休后长期居住外省的福建参保人,可办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一次备案长期有效,且报销比例与本地一致。流动就业人员(如外派职工)需提供劳动合同等证明办理“异地安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