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医保家庭共济范围根据最新政策调整如下:
一、适用对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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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主账户人)
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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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主账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二、排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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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的父母 :不在家庭共济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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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亲属 :如叔叔、阿姨等非直系/近亲属。
三、资金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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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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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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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居民基本医保的个人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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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仅限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内的结余资金,且主账户人需满足个人账户有结余且正常享受医保待遇的条件。
四、办理流程与平台
通过江苏医保云APP或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办理。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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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需在同一省份内参保,且医保需处于正常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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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政策,仅限使用主账户资金。
以上信息综合了江苏省医保局最新政策及权威平台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