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主要包含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生育保险和大病保险四大险种,覆盖医疗、生育及大病保障需求。以下是具体险种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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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医保
面向企事业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涵盖门诊、住院、药费报销,缴费基数与工资挂钩,享受较高报销比例(通常70%-90%)。 -
城乡居民医保
覆盖未就业居民、学生、儿童及农村人口,按年缴费,政府补贴占大部分。保障住院和部分门诊费用,报销比例略低于职工医保(约50%-70%),但涵盖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待遇。 -
生育保险
职工医保参保人自动享受,报销产检、分娩费用并提供生育津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仅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无津贴待遇。 -
大病保险
在基本医保基础上,对高额医疗费用二次报销。起付线以上费用按阶梯比例赔付(如60%-80%),职工与居民医保参保人均可享受,部分市州将罕见病纳入保障范围。
提示:不同险种缴费标准、报销细则存在差异,建议通过“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个人参保类型及待遇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