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医保在河南其他城市门诊可以报销。
政策依据
- 省内无异地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郑州市医保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就医不需备案,实现省内就医无异地。
- 门诊费用异地直接结算:河南省已实现门诊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全省所有县(市、区)全覆盖,包括高血压、糖尿病等5种试点门诊慢特病。
报销条件
- 参保地为郑州:郑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包括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等。
- 就医地为河南省内:在河南省内已开通异地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就医。
报销流程
- 直接结算:在省内异地就医时,持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只需支付个人自费部分。
- 手工报销:因特殊情况无法直接结算的,可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手工报销。
报销比例
- 门诊统筹: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就医,支付比例为65%;在省级非三级甲等、市级、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支付比例为55%;在省级三级甲等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支付比例为45%。
- 慢特病:门诊慢特病病种有33个,支付比例为70%;重特大疾病门诊病种10个,支付比例为80%;门诊特定药品214种,支付比例为80%。
总结
郑州市医保在河南其他城市门诊可以报销,享受与在郑州市内就医相同的报销比例和待遇。这为参保人员提供了便利,减轻了异地就医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