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浙江省参保人员在上海就医时,医保卡的使用情况如下:
一、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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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范围
浙江省11个设区市(杭州、宁波、温州、嘉兴、湖州、金华、衢州、舟山、台州、丽水、绍兴)的参保人员,可在上海455家医疗机构实现门诊费用双向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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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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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浙里办”手机APP或上海当地医保中心办事大厅办理异地安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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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参保地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办理转诊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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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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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确认手续
需提前确认异地就医备案是否成功,可通过医保APP或医院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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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使用
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门诊一般疾病费用及药店购药配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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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八条等法律法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通过医保部门对接实现。
三、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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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一体化政策
浙江与上海作为长三角一体化成员,医保卡在两地的互通性得到进一步强化,但需注意异地就医备案流程。
浙江医保卡在上海可用,但需确保异地就医备案完成,且结算范围覆盖指定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