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医保政策,南京医保家庭共济功能已实现省内跨市使用。具体说明如下:
一、核心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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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一实施
自2025年1月28日起,全国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工作正式启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跨省用于本人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和报销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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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范围
包括北京、天津、上海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江苏、河北、福建等26个省(区)已开通该功能。
二、使用条件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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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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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济人(如父母、子女)与主参保人需在同一省份内参保,且需完成异地就医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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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要求一方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为零或满足其他条件(如本地无其他医保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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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 支持支付异地就医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药店购药费用及居民医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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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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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豫事办”APP或支付宝搜索“豫事办”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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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就医可直接刷卡结算,未备案需先垫付后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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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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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差异 :不同城市具体细则可能略有不同,建议办理前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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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限制 :目前仅支持省内跨市使用,跨省仍需按现行异地就医流程办理。
南京医保家庭共济功能已开通省内跨市使用,但需注意参保条件及备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