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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保在浙江 可以使用 ,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以下是具体的使用条件和相关信息:
- 异地就医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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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仍在南京参保,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并申领江苏省社会保障卡,才能在异地刷卡结算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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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参加了现工作地的医保,需要办理医保关系的转移接续,并将个人账户余额提取到银行账号内。
- 医保关系转移 :
- 需要办理医保关系的转移接续,并将个人账户余额提取到银行账号内。
- 备案流程 :
- 南京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可在“我的南京”第三方平台中找到“政务”,进入“智慧人社”的“社会保险”,然后就能看到“异地就医备案”模块,按照页面提示操作即可。
- 报销材料 :
- 如果在南京医保在宁波使用,需要获得南京市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并将此证明带到南京市或区社保处(医保处)进行异地就医审批备案。在宁波的定点医院就医后,需要准备住院发票原件、费用清单原件、住院病历有效复印件(需医院盖章)以及身份证复印件,然后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报销。
- 全国通用 :
- 根据新医保政策规定,医保可以全国通用,但需要备案。外地的医保卡持有人只要在户籍地医保局或者是网上申请备案,通过后就可以在浙江省使用。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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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备案 :无论在南京还是浙江,使用医保前都需要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以确保能够顺利使用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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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政策 :不同城市的医保政策可能有所不同,建议提前了解并确认相关政策和流程,以便更好地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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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凭证 :在异地就医时,务必保留好所有相关的医疗费用发票和证明材料,以便在需要时进行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