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医保政策,退休工人医保卡用完自付金额后才能享受报销待遇,具体标准如下:
一、自付段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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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急诊自付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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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下退休人员 :超过1300元后开始报销,社区医院90%、非社区医院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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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 :超过1300元后无论何种医院均按9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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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12月31日前退休人员 :超过门急诊自负段标准(300元)后,社区医院85%、非社区医院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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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日前退休人员 :超过门急诊自负段标准(300元)后,社区医院90%、非社区医院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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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大病和家庭病床医疗费用
需先扣除1.5万元起付线,超过部分按80%-92%比例报销
二、报销比例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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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社区医院90%、其他医院70%(最高报销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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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70岁以下85%、90%;70岁以上90%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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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基金适用范围
门诊急诊医疗费用中,个人自付超过规定比例后,剩余部分由附加基金支付(如69岁以下退休人员社区医院80%、附加基金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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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用累计超过20000元时,超出部分不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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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余额作用
先用个人账户余额支付,不足部分再由统筹基金或个人承担
以上政策综合了退休年龄、就医类型及医疗机构等级,建议就医前咨询医保部门确认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