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生育津贴申领指南,个人申请生育津贴需准备以下材料,并按流程操作:
一、必备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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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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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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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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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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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流产/引产需提供死亡证明或相关医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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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证明(如准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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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凭证
- 医疗费用发票、费用清单等,需与诊断证明或出院小结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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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户信息
- 深圳市内银行借记卡原件及复印件,用于接收津贴
二、申领流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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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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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网,填写《深圳市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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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身份证、出生证明、医疗费用发票等材料的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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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后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津贴将直接打入指定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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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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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所有材料至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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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完整性及真实性,审核通过后发放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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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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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时效性 :需在生育或手术后的18个月内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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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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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引产需提供死亡证明或医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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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就业配偶需额外提供失业登记证明(非深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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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核对 :填写申请表时务必核对信息准确性,避免遗漏或错误
以上流程及材料要求综合了深圳市最新政策规定,确保与官方要求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