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生育津贴发放标准如下:
一、生育津贴计算标准
-
计发基数
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
计算公式
$$
生育津贴 = \frac{\text{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times \text{产假天数}
$$若连续缴费月数超过12个月,则按12个月计算。
二、生育津贴待遇
-
生育津贴与缴费年限挂钩
实行与单位缴费年限关联,连续参保缴费满12个月可享受待遇。
-
特殊情形调整
-
妊娠7个月以上分娩或不足7个月早产的,生育津贴按实际天数计发;
-
难产、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半个月津贴。
-
三、其他补贴
-
生育营养补贴
符合国家规定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获300元补贴。
-
围产保健补贴
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另获700元补贴。
四、注意事项
-
津贴发放方式
生育津贴由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职工无需申领。
-
不享受情形
财政支付工资的用人单位参保职工,产假期间不再享受生育津贴,但可保留原工资待遇和生育医疗费用。
以上标准综合了银川市近年政策规定,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