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个
国家医疗保障局目前设有 8个组成部门 ,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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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厅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安全保密、信访处理及国际合作交流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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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司
负责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的政策制定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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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及法规司
负责医保协议管理、法规起草及合法性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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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监管司
负责医保基金监督管理、信用评价及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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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中心
负责医保信息化建设、数据统计分析与信息系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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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中心
负责医保基金清算、结算及支付价值评估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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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中心
负责医保待遇审核、基金支付及服务窗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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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研究室
负责医保政策研究、学术交流及改革方案制定。
说明 :
- 部分信息来源提到“7个内设机构”,可能是早期机构设置阶段的描述,与近年机构改革后的8个部门设置存在差异。- 不同地区的医保局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科室设置,但上述部门为全国医保局的核心组成部门。以上信息综合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及医保局职能配置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