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疗保障局(原国家医保局)的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如下:
一、主要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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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信访建议、绩效考核、后勤保障、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同时负责党群、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社会保障等综合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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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财务和法规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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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拟订医疗保障工作规划与政策,承担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及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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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医疗保障法规草案起草、合法性审查及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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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保障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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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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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负责医疗救助及扶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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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服务管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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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医保支付标准与目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管理定点医药机构协议与结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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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经济性评价及“三医联动”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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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司
- 负责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监测与信息发布,组织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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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监管司
- 监督医保基金使用,开展反欺诈骗工作,维护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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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人事司)
- 负责机关党建、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社会保障等工作。
二、地方医保局机构设置参考
以盘锦市医疗保障局为例,其内设科室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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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办公室 (原机关党委办公室):承担日常运转、文秘、人事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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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科 :负责医疗保障政策制定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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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监管科(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 :监督基金使用与采购活动。
三、其他说明
医保局作为国家行政机关,其部门设置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略有不同,但核心职能保持一致,均围绕医保基金管理、服务优化及行业监管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