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医疗类型和机构级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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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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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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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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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380元(含一般诊疗费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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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待遇
- 起付标准500元,除肾透析、苯丙酮尿症外,其他病种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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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通道”药品
- 起付标准500元/年,职工医保75%,居民医保60%。
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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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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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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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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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乙等医院: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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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甲等医院: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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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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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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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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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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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诊疗费 :在基层医疗机构(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次付费,医保支付比例与住院报销比例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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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不同病种和医疗机构有差异,例如普通门诊统筹380元、大病医疗12万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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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分为三档,一档84元/年,三档466元/年,档位越高报销比例越高。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5年最新调整,确保参保居民在不同医疗场景下获得合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