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西城乡居民医保慢病报销政策如下:
一、门诊统筹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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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与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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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设起付线,按5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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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为4万元/年,计入当地居民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实行“共用封顶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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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万元,超过部分由个人承担。
二、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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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病种
- 共有38种疾病纳入门诊特殊慢性病保障范围,包括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甲状腺疾病、肿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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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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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和病种不同有所差异,最高可达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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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每年最高可报销2000元(针对高血压、糖尿病等“两病”门诊用药专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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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调整机制
- 统筹地区根据基金承受能力、参保人员经济负担等因素,可对肾透析、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等病种调整报销比例。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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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单列统筹待遇 :含西尼莫德片等33种特殊药品,按50%比例报销,年支付限额4万元,与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不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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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 :在村级卫生室就诊可享85%报销比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乡镇卫生院为75%。
以上政策综合了广西各地实际情况,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