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内医保确实可以跨市使用,具体政策如下:
一、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
覆盖范围
全省所有地市均开通了异地就医门诊、住院医疗费用的直接结算功能,参保人员备案后,在已接入平台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即可直接结算。
-
备案方式
-
通过“粤医保”小程序快速办理;
-
关联全国医保平台(如国家医保局APP)完成备案。
-
-
报销流程
-
门诊/住院时直接扣减医保基金,个人自付部分由个人支付;
-
定点医药机构需实时上传就医信息至医保系统。
-
二、其他注意事项
-
定点医疗机构要求
需选择已接入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无需重复选点,门诊需在就医地备案。
-
备案有效期
-
常规备案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可双向享受医保待遇;
-
出院后补办备案的,可申请补记账或零星报销。
-
-
政策时效性
目前相关规程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三、特殊情况处理
-
未备案就医 :若未提前备案,医疗费用需先自费垫付,回参保地报销;
-
跨市长期居住人员 :通过材料方式备案后,可在备案市和参保市双向享受医保待遇。
广东省内医保跨市使用已实现全面覆盖,参保人员只需规范备案即可便捷就医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