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113天的计算方式如下:
一、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 = 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30 × 产假天数
其中,产假天数根据生育类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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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 :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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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 :113天
二、具体计算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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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计发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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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则按3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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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低于60%,则按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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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每日津贴
- 用计发基数除以30,得出每日生育津贴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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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以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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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98天 × 每日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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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113天 × 每日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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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示例说明
以某单位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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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上年度月均工资 :1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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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产假天数 :158天(含基础产假98天+奖励产假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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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津贴 :12,500 ÷ 30 ≈ 416.6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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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416.67 × 158 ≈ 65,833元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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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政策差异
- 奖励产假天数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而有所调整,例如北京、哈尔滨等地奖励产假为60天,而其他地区可能更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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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与申领
- 需提供结婚证、生育服务证等材料,审核通过后资金将转入单位账户或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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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 难产、多胞胎等可增加产假天数(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需在原有基础上延长津贴计算。
生育津贴113天的计算核心在于单位上年度月均工资与产假天数的乘积,具体金额需结合当地政策及单位实际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