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医保共济账户的报销规则如下:
一、医保共济账户的性质
医保共济账户是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改革措施,允许职工将其个人账户资金用于支付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等直系亲属的医疗费用,但 不改变医保报销的基本规则 ,即门诊报销仍由职工本人持医保卡申请。
二、报销与个人账户的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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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主体限制
医保报销需由参保人本人持医保卡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其他家庭成员(如配偶、子女)即使使用共济账户资金支付费用,仍需通过各自医保卡申请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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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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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济账户仅限支付医疗费用中个人自付部分,不可直接用于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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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被共济人个人账户无余额,可借用授权人账户资金支付其合规医疗费用,但需先由被共济人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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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跨省共济的补充说明
自2024年底起,医保个人账户支持跨省共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近亲属(如配偶、子女)在异地就医时的合规医疗费用,但需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四、常见误区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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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 :共济账户影响报销比例或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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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解 :共济账户仅涉及个人账户资金的共享,不影响职工本人医保待遇的报销比例和额度。
医保共济账户不可直接用于医保报销,其核心作用是实现个人账户资金在家庭成员间的灵活使用,降低家庭医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