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共济账户绑定后的资金结算规则如下:
一、结算优先级与账户使用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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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优先使用
在医保结算时,系统会优先使用绑定人(主账户持有人)的个人账户资金。若个人账户余额充足,则直接用于支付门诊、住院等符合医保政策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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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济账户补充支付
若个人账户余额不足,系统会自动启动家庭共济功能,按顺序使用授权人(如配偶、子女、父母)的个人账户资金进行支付。若授权人账户也余额不足,则需通过其他方式(如现金)补足。
二、绑定与使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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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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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参保人需通过医保平台(如“市民中心”“医保”等入口)将个人账户资金划转给近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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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参保人需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完成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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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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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绑定人持社保卡或医保码在定点机构就医时,系统自动关联主账户和共济账户,按规则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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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主账户和共济账户均不足,需自费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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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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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资金范围
- 只能用于支付医保目录内的合规费用,药品、诊疗项目等需符合医保政策。 - 当年计入的个人账户资金不可用于共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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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使用
-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跨省用于支付其参保地居民医保的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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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绑与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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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主动解除绑定关系,账户资金将终止共济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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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可转移给其他近亲属使用,但需通过医保平台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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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操作示例
若小张(职工医保)为父母(居民医保)绑定医保共济账户,父母在异地就医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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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优先使用小张个人账户余额支付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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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小张账户不足,自动从父母个人账户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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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父母账户仍不足,则需自费。
通过以上规则,医保共济账户实现了家庭医疗费用的统筹与共享,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