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使用,家庭共享
医保卡共济政策的核心是“个人账户资金共享,医保卡不可共用”,具体使用规则如下:
一、使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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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
医保卡共济仅允许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在家庭成员间共享,但医保卡本身不可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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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范围
包括门诊(普通门/急诊、门诊慢特病)、住院自付费用,以及药店购药的个人负担部分。
二、使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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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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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卡人需在定点医疗机构出示医保卡,通过身份验证后,先使用个人账户支付自付部分,再使用共济账户支付剩余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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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个人账户余额不足,系统会自动切换到共济账户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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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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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共济人持本人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时,可直接刷卡使用共济账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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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注意“人卡一致”原则,即购药人需与医保卡绑定人信息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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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结算
- 住院时先使用个人账户支付自付部分,超出部分由共济账户或统筹账户支付。
三、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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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 :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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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证明 :社保卡或参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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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证明 :若他人代为使用个人账户,需提供授权书及双方身份证明。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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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资金划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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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通过社保APP或线下办理平台办理个人账户资金向近亲属的划转,需确保被共济人处于正常参保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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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转后,近亲属持本人社保卡即可使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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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后果
- 若冒用他人医保卡或提供虚假信息,将承担法律责任。
五、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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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购药 :若本人行动不便,可委托他人代为购药,但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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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异地就医需提前备案,按当地政策使用个人账户和共济账户。
通过以上规则,医保卡共济既实现了家庭医疗费用的互助共享,又保持了医保管理的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