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发布的信息,自2024年4月1日起,医保缴费年限新规定如下:
一、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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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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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累计缴纳满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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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累计缴纳满25年
该标准适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时需满足此条件才能终身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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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的计入
实际缴费年限与视同缴费年限(如工龄)合并计算。例如,某职工退休时实际缴费15年,工龄20年,则累计缴费年限为35年。
二、过渡期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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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节点 :2025年12月31日前未达标地区需完成过渡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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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时间 :全省统一于2026年1月1日起执行新规定。
三、未达标人群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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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补缴
若退休时未达年限,可一次性补缴至规定年限,补缴期间按在职人员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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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缴费
也可选择按月缴费至规定年限,期间同样享受医保待遇。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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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 :需终身缴费才能享受待遇,无年限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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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低保、特困人员等可免缴等待期,直接享受医保待遇。
五、政策依据
新规定依据《山东省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制定,旨在优化医保基金使用,确保长期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权益。
注:以上信息综合自医保局官网及权威媒体报道,具体执行以官方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