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政策的规定, 两个职工医保账户的资金不能同时共济给同一个人 。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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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济资金来源限制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来源于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的划入部分,属于个人专用的医疗保障资金。根据政策,个人账户资金只能由本人使用, 不可直接转移或共用给其他职工医保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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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济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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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账户多人共济 :同一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内,资金可以绑定配偶、子女、父母等多名近亲属共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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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统筹区使用 :截至2024年9月,全国已有26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现跨统筹区共济,但仍有京沪等13个省份未完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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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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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为其他职工医保账户的参保人支付医疗费用,需通过 个人账户直接支付 (如线上渠道)或 其他合法途径 (如家庭共用个人账户资金,但需符合家庭共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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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存在配偶、子女等多人同时参保的情况,需根据各自账户余额和医疗费用情况依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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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国家医保局明确表示,医保个人账户实行 一人一户、专款专用 原则,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占、挪用。
总结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不可直接转移或共用给其他职工医保账户,但支持同一账户内的多人共济使用,且部分省份已实现跨统筹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