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徐州市职工医保政策规定,职工医保的视同缴费年限计算规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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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时间
徐州市职工医保的视同缴费年限从 1999年1月1日 开始计算,而非2000年8月1日(尽管2000年8月1日是徐州市正式实施职工医保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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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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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范围 :1999年1月1日至2005年3月31日期间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年限,可全部视同为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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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范围 :包括灵活就业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公费医疗人员、原外埠户籍在本地参保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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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实际缴费年限的合并计算
视同缴费年限与2005年3月31日后的实际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用于确定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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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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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2005年3月31日前参加工作但未参保,需提供档案证明的工作年限,经审核后可计入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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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城市可能存在差异,例如江苏省其他地区可能将视同缴费年限起点定为1991年,需根据具体政策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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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职工医保的视同缴费年限从1999年1月1日开始,但需注意不同政策细节对起始时间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