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主要分为普通门诊和住院两部分,具体如下:
1. 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 报销范围:包括医保甲类药品(含基本药物)、一般诊疗费、符合规定的诊疗费用及中药饮片费用(限复方使用)。
- 报销比例:
- 参保学生儿童在三级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每次起付标准为30元,统筹基金补助比例为50%。
- 其他参保人员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每次起付标准30元,统筹基金补助比例为50%;在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诊疗费支付比例为60%,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一般诊疗费支付比例为80%。
- 年度限额:一个统筹年度内,门诊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1200元,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参保人员可提高至1800元。
2. 住院报销比例
- 报销范围:符合医保法规范围内的住院费用。
- 起付标准:
- 三级医疗机构为1500元。
- 二级医疗机构为800元。
- 一级医疗机构为300元。
- 报销比例:
- 一级医疗机构:65%。
- 二级医疗机构:75%。
- 三级医疗机构:80%。
- 特殊人群:退休人员住院报销比例在上述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
3. 其他注意事项
- 覆盖范围:徐州市城乡居民医保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所有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城市居民、学生、儿童等。
- 缴费方式:参保费用可通过支付宝、微信的“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或各地经办银行柜面、自助缴费机等方式缴纳。
总结
徐州市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政策旨在减轻居民的医疗费用负担,普通门诊和住院报销比例明确,覆盖范围广泛,缴费方式便捷。建议居民按时参保缴费,以充分享受医保待遇,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