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医保政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及其近亲属的医疗费用,但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共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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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济对象
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近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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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范围
仅限支付近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诊疗或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的个人负担费用,不可用于其他非医疗用途。
二、操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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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流程
参保人需通过医保信息系统绑定近亲属(如手机号、身份证号等),绑定成功后即可使用个人账户资金为亲属支付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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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报销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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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家庭成员每年最多可享受1.5万元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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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费用超过个人账户余额,需自费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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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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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使用
家庭成员间共济使用个人账户,但需使用各自独立的社保卡,不得冒用他人社保卡或共享门诊报销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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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时效性
该政策自2022年7月1日起实施,适用于2022年7月1日前已参保的职工及近亲属。
四、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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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是否支持异地使用?
目前政策仅限在天津市内使用,异地就医需通过其他方式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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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退休后个人账户待遇如何?
退休后个人账户按现行计发基数计发,共济功能仍可正常使用。
以上信息综合了天津市医保中心最新政策及官方指南,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