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医保系统每年12月31日24时停止当年结算,次年1月1日恢复新年度结算。关键点:跨年期间需注意门诊/住院费用分割、报销时限及系统升级可能导致的短暂服务中断。
北京医保年度结算以自然年为周期,所有参保人员需在12月31日前完成当年医疗费用报销申请。门诊费用需在次年1月20日前提交材料,住院患者若跨年治疗,需按两天分别结算费用。部分医院可能提前1-3天进行系统调试,建议避开12月30日-31日的高峰期办理业务。
特殊情况下,如急诊未及时结算,可凭单据在次年3月底前补报。企业单位代缴医保的,需确保12月25日前完成全员缴费,否则可能影响结算。退休人员慢性病开药量可放宽至15天,避免年底集中就医。
年底结算期间,建议通过“北京医保”APP或小程序查询实时通知,优先使用自助机办理业务。若遇系统故障,保留完整票据并通过单位或社保所线下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