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农合门诊报销限额根据就诊级别和医疗机构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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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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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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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药费限额:1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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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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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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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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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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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药费限额:1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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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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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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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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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药费限额:2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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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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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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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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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药费限额:2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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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门诊特殊病种报销
- 门诊大病报销 :针对肝硬化、脑血栓后遗症等14种重大疾病,报销比例50%,封顶线1万元;恶性肿瘤、尿毒症等8种疾病报销比例50%,封顶线3万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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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与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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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起付线为上一年度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起付线以上(不含)部分累计5万元(含)内补偿50%,超过5万元补偿60%,封顶线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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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起付线:乡镇卫生院200元、县级500元、市级700元,分别按85%、70%、5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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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与材料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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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费仅限《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目录外药品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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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费最高限额2000元,床位费:乡镇卫生院11元/天、市及市以上医院15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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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规定
- 转市级医院按90%计入可报费用,转市外医院按80%,部队医院及营利性医院按60%。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3-2025年江苏新农合政策,具体执行可能因地区经济水平调整,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