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职工医保统筹支付标准明确规定了报销范围、比例及限额,涵盖住院、门诊、慢性病等医疗费用,个人自付比例通常为10%-3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左右。
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起付标准按医院等级划分: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800元。超过起付线的合规费用,统筹基金按比例报销:一级医院报销90%,二级医院报销85%,三级医院报销80%。门诊慢性病待遇覆盖高血压、糖尿病等病种,年度限额5000-10000元,报销比例70%-80%。
特殊检查(如CT、MRI)和治疗项目需先自付20%-30%,剩余部分纳入统筹支付范围。异地就医需提前备案,报销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定额支付,顺产2000元、剖宫产3500元。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自费部分或药店购药,但不得套现。参保人需注意,非定点机构、美容整形等非治疗性项目不在统筹支付范围内。建议定期查询医保账户余额,合理规划就医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