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慢特病门诊报销新规实施后,覆盖病种增至41种,报销比例最低60%且不设起付线,同时优化了异地就医和认定流程,大幅减轻患者负担。
-
统一病种与扩大范围
全省执行41种门诊慢特病统一目录,城乡居民医保病种数量显著增加,涵盖恶性肿瘤、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等重特大疾病。既往已认定但未纳入新目录的病种,仍可按原政策报销。 -
报销待遇全面提升
- 无起付线:艾滋病、血友病等部分病种取消起付线。
- 比例提高:最低报销比例不低于60%,部分病种支付限额上调(如艾滋病季度限额提高至2200元)。
- 基层倾斜: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更高,引导分级诊疗。
-
异地就医与流程简化
支持省内异地定点医院直接结算,慢特病认定程序进一步简化,缩短患者等待时间。 -
动态调整与“两病”专项
高血压、糖尿病(“两病”)用药报销比例提至65%,取消起付线,年度封顶线分别为200元和400元。
辽宁通过政策整合与待遇升级,构建更公平、高效的慢特病门诊保障体系,患者只需关注定点机构及病种认定即可便捷享受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