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城乡居民医保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可申请退费,主要情形包括财政补助返还、困难资助退费、死亡退费及重复/错缴退费,具体金额根据政策标准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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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补助退费:若参保人缴费后经审核符合财政补助条件(如低保、特困群体),可按补助标准退还个人已缴费用。例如,原需自费缴纳的部分因资格认定后可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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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资助退费:已缴费的参保人后续被认定为困难人员(如建档立卡贫困户),可凭资助资格证明申请退还对应资助金额,减轻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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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退费:参保人在缴费后、次年1月1日前去世的,其法定继承人可提交死亡证明等材料,申请全额退还个人缴纳的医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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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或错缴退费:因操作失误导致多缴、错缴或重复缴费的,需提供缴费凭证向税务或医保部门申请核查,核实后退还差额或全款。
提示:退费需主动申请并提交证明材料,建议及时关注政策变动或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保权益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