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继承人账户或统筹基金
职工去世后医保卡内的资金处理方式如下:
一、个人账户余额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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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继承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 继承人办理 :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可持死亡证明、身份证及银行卡申请支取;
- 受遗赠人办理 :可指定无血缘关系的受遗赠人全额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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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若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个人账户余额将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二、医保关系终止与手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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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责任
原参保单位需在职工死亡后及时暂停其医保关系,并提醒或代为办理个人账户清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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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办理时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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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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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身份证及银行卡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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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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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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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结算
员工去世后,其医疗费用需在当月底前完成医院结算,医保卡将停止使用。 - 未结算费用 :需提供发票、费用明细、诊断证明等材料办理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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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处理
若家属未及时办理终止参保手续,继续使用医保卡就医可能导致医保基金违规支出,需承担医疗费用并接受处罚。
四、地区性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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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注销流程 :医保卡注销后,个人账户余额将转入继承人账户或统筹基金,具体操作需通过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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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若参保人员同时参加其他社保(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单独申请提取,统筹账户部分不参与继承。
建议家属在职工去世后2-3个月内办理相关手续,避免影响后续待遇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