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市关于职工医保退休待遇的规定,退休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才能终身享受医保待遇:
一、累计缴费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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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累计缴费年限需满 25年 (含视同缴费年限),且实际缴费年限不少于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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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累计缴费年限需满 20年 (含视同缴费年限),且实际缴费年限不少于10年。
二、缴费年限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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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 :指参保人员参加工作前符合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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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费年限 :指参保人员实际缴纳医保费的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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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缴费年限 = 视同缴费年限 + 实际缴费年限。
三、不足年限的补缴方式
若退休时未满足最低缴费年限,可通过以下方式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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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补缴 :按退休前一个月缴费基数的9%缴纳差额年限,例如男性补缴5年,女性补缴8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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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延缴 :以灵活就业身份按月缴费至规定年限后退休,期间继续享受在职职工医保待遇。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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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需持续缴费才能享受待遇,与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要求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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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操作需向社保机构提交申请并完成缴费,办理时间可能因地区政策略有差异。
以上信息综合自南京市官方文件及权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