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市医保政策,退休时医保缴费年限不足的处理方式如下:
一、一次性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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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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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职工:在职期间缴费年限不足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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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职工:在职期间缴费年限不足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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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实际连续缴费年限不足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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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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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补缴金额:按退休前一个月缴费基数的9%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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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年限:按应补足的最长年限一次性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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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 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4月前退休的实行两年过渡期,按缴费基数9%补缴;2022年4月后退休的按现行标准执行。
二、其他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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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缴费至达标年限
可选择以退休时缴费基数7%的比例按月缴费,直至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0年,期间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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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居民医保
若不愿补缴或补缴后仍不足,可申请转为居民医保,按居民医保待遇享受医疗保障。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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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费用纳入医保统筹基金,不划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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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选择一次性补缴,需在退休手续办理期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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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城市政策存在差异,例如上海要求补缴满15年,南京则无明确年限限制。
建议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最适合的方案,并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认具体操作流程。